学院公告
 
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  根据河北省教育工委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《关于做好“春节”期间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》和管道局《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,为加强“春节”期间安全生产及治安保卫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安全、顺利进行,现就“春节”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。各级领导要站在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高度,从“讲政治、保稳定、促发展”的大局出发,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从组织上、措施上、管理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千方百计地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。

  二、周密部署、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,要安排好“春节”期间岗位值班和安全生产抽查工作,各班组要加强巡回检查工作。有生产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作业。加强防范、确保质量。

  三、突出重点,事前预防。各单位要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,制定有效措施。组织好“春节”前的安全生产及治安保卫、劳动纪律、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。各单位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,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整改,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
  四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。有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,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的学习和行车安全教育。春节期间非值班车辆一律实行“三交一封”制度。廊外派车要经中心主任批准,雾天、雪天长途车一律不派。同时做好车辆的防滑、防冻措施,严禁司机酒后开车、无照开车或开私车,违者严肃处理。

  五、切实做好防火工作。各单位要认真清除废纸、木屑等易燃物。严禁在安全重点部位和危险场所吸烟。禁止挪用或破坏消防栓、水龙带和灭火设备处于战备状态。

  六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。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,保证安全运行,对各种私拉乱接、违章使用电炉子、热得快等电加热器,要立即拆除,一经发现,全部没收并照章罚款。

  七、各单位对广大职工要进行安全及法制教育。在节前各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、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劳动纪律、法律知识、“四防”(即: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)的教育,使广大职工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杜绝违法、违规、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,严禁观看黄色录像和一切赌博活动。

  八、积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。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尽职尽责,认真负责。各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防范措施,加强管理。

 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,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,做好节前安全检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院安保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5.1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