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5月18日,国务院发布公告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根据国务院、管道局的要求,5月19日,学院领导、部分教师、全体学生分别聚集在南北两个校区,2点28分,随着防空警报的持续鸣响,全院师生以无比沉重的心情,向地震遇难的同胞沉痛默哀,寄托哀思。
党群工作部
2008-5-19
|